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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机构编制科与其合署办公)

     负责来信、来访处理和接待,部局机关内部行政事务和人事管理,印章保管、文件收发、阅处、督办,文件审阅、文印、文书档案归档,进行调查研究、重要文件起草,做好部局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负责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审核、报批机构设立与变更、撤销,人员编制配备与调整,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与管理,研究与推进机关机构、事业单位体制改革与发展。

    (二)组织科

      负责全区各级党组织的建设和党员队伍的管理,以及对全区党建工作的指导、党建研究;党员和党务干部的电化培训教育、党费的收缴管理、管理组织关系的接转等。

    (三)干部科(人事科与其合署办公)

      负责领导班子建设,干部工作综合管理;干部考核、考察、任免、干部监督;人事调配、干部吸收录用、聘用,军转干部安置,人事档案管理,出国政审等;负责全区科技干部管理、职称资格评审、认定、聘用;负责区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管理;负责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直属国有企业干部培训教育工作。

    (四)工资福利科

      负责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的日常管理;负责编制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计划;负责区机关、事业单位财政统发工资管理工作;核定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发放标准;管理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总额和工资基金;审核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晋级增资工作;负责区机关、事业单位各项福利及部分福利费的掌管使用;承办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伤亡待遇、死亡后抚恤金、丧葬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审核;负责对符合《重大疾病补助报销办法》的申请进行审核;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探亲假、年休假、事假、病假、哺乳假、婚假、丧假等政策法规的实施和假期工资福利待遇的管理;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档案;负责干部疗养工作的策划、组织和服务工作 ; 参与对区直属国有企业工资宏观管理的有关工作。

     (五)老干部管理办公室

       负责区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的管理,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离退休干部的政策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老干部党支部建设,组织协调离退休干部参加重大活动,指导离退休干部活动场所的建设与管理;协助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开展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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