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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按照党章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各级党组织的组织、思想和作风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管理和培训教育工作,发展和巩固党的队伍,做好党组织的改选和新建党组织的审批工作,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做好全区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表彰工作。

(二)了解和掌握党的干部路线、干部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协助市委组织部办理市管干部的有关事宜;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做好全区干部管理工作;审批市外调入人员;办理干部离退休事宜,做好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办理干部的出国、出境政审;军转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

(三)负责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和各总公司后备干部的考察、了解和培养工作;健全和完善后备干部的管理制度;

(四)负责国家公务员制度的落实工作,制定全区干部管理、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制度;负责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协调和指导;对各单位干部人事业务工作进行指导。

(五)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制定全区干部培训工作规划,搞好干部培训管理工作。

(七)做好经常性的知识分子工作,负责全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认定、以考代评和聘任工作。

(八)负责全区干部、工人的统计工作;负责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核定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数量计划和工资计划,拟定各种补贴标准、方案。

(九)负责区机关和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各直属国有企业正副职领导干部的档案管理。

(十)负责全区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审批干部政治历史问题结论,受理党员申诉,做好党员、干部、工人的来信来访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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