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中连同志免职的通知
穗开人 [2007]29号
各部、局、室、院,各街、镇,各群众团体,各事业单位,各直属国有企业:
经区党委研究决定:
免去王中连同志广州开发区、广州市萝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二 ○ ○ 七 年 六 月 十 九 日
主题词 :干部 免职 通知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广州出口加工区
广州保税区
人 事 局 办 公 室 2007年 7月 23日 印发
校对人:李昀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