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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萝组通
[2007]24号
关于胡国平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区府直属各单位,各街道、镇、各直属国有企业,各群众团体,各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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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区委研究决定:
胡国平同志任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
李波同志任广州市萝岗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关安庆同志兼任广州市萝岗区信访局局长;
袁京梦同志兼任广州市萝岗区信访局副局长。
中共广州市萝岗区委组织部
2007
年
6月
19日
主题词:干部
任职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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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区法院、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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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萝岗区委员会组织部办公室
2007年
7月
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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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人:李昀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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