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波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区府直属各单位,各街道、镇、各直属国有企业,各群众团体,各事业单位:
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李波同志任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德强同志任广州市萝岗区监察局副局长;
刘耿同志任广州市萝岗区联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二○○七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