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飞同志任职的通知
穗开人 [2008]3号
各部、局、室、院,各街、镇,各群众团体,各事业单位,各直属国有企业:
经区党委研究决定:
吴飞同志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二 O O 八 年一 月 十 七 日
主题词 : 干部 免职 通知
抄送: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广州出口加工区
广州保税区
人 事 局 办 公 室 2008 年1 月25 日 印发
校对人:孙援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