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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开人
[2008]12号
关于陈小华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部、局、室、院,各街道、镇,各直属国有企业,
各群众团体,各事业单位:
接市人事局
2008年
4月
1日穗人任免
[2008]43号文通知:
2008
年
4月
1日
广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
陈小华同志任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出口加工区、广州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试用期一年。
二〇〇八
年四月十八日
主题词
:
干部
任职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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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广州出口加工区
广州保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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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事 局 办 公 室
2008
年4
月28
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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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人:李昀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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