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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萝组通
[2008]19号
关于刘凯同志挂任职务的通知
区府直属各单位,各街道、镇、各直属国有企业,各群众团体,各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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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的安排,经区委研究同意:
陕西省延安市吴起县副县长刘凯同志挂任广州市萝岗区区长助理。挂职时间为半年(
3月至
9月),其挂职期满后所挂任的职务自行免除。
中共广州市萝岗区委组织部
2008年
3月
20日
主题词
:干部
挂职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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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区法院、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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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萝岗区委员会组织部办公室
2008年
3月
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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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人:郭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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