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汤旭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穗萝组通 [2008]20号
区府直属各单位,各街道、镇、各直属国有企业,各群众团体,各事业单位 :
经区委研究决定:
汤旭、朱志文同志任萝岗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
免去冼慧淳同志萝岗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职务。
中共广州市萝岗区委组织部
2008 年2 月28 日
主题词 :干部 职务任免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区法院、
检察院。
中共广州市萝岗区委员会组织部办公室 2008 年3 月25 日 印发
校对人:李昀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