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耿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穗萝人 [2008]11号
区府直属各单位,各街道、镇、各直属国有企业,各群众团体,各事业单位 :
经区委研究决定:
刘耿同志兼任萝岗区联和街社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免去曾英明同志兼任的萝岗区联和街社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 :干部 任职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区法院、检察院。
广州市萝岗区人事局办公室 2008 年3 月18 日 印发
校对人:李昀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