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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7-10-31 16:41:13

 



穗萝组〔2006〕6号

各党委(党组)、区属各单位:

  根据市关工委的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经区委、区政府批准,成立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现将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区关工委名誉主任

    缪恩禄(原开发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雷 宇(原开发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石奇珠(萝岗区委副书记)

    赖新华(萝岗区人大主任)

    官展平(萝岗区政协主席)

    朱志超(开发区党委委员、萝岗区委常委、开发区、萝岗区委组织部部长、区人事局局长、区老干部局局长、区编办主任)

    杜丽霞(萝岗区政府副区长)

    二、区关工委顾问

    刘文哲(原保税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黄瑞源(原开发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马灿彬(原开发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赵太杰(原开发区党委委员、区纪委书记)

    肖振华(原开发区党委委员、区纪委书记)

    周秉钧(原开发区巡视员)

    三、区关工委工作班子

    主任:

    林永福(原开发区党委副书记)

    第二主任:

    王晋鹏(原开发区巡视员)

    第一副主任:

    骆恭陶(原开发区助理巡视员)

    四、区关工委常务副主任

    雷振才(原开发区助理巡视员)

    彭家铣(原开发区助理巡视员)

    李天柱(原开发区助理巡视员)

    石磊华(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委老干部局副局长)五、区关工委副主任

    副主任由两部分人员组成,一是区有关单位的现职领导组成;二是由老领导、老同志组成。

    有关单位现职领导

    马穗华(区委老干部局副局长)

    陈国台(区宣传部、统战部副部长、台湾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文明办、创建办主任)

    王 飞(区教育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副局长)

    詹小强(区计划和科技局、粮食局副局长)

    邹志强(区总工会副主席)

    林 艳(区团委副书记)

    刘 毅(区妇联副主席)

    王月兴(区公安局副局长)

    白继洲(区司法局副局长)

    林树明(区卫生局副局长)

    老领导、老同志(5人)

    李 祯(原区检察院纪检组组长)

    郭元盛(原开发区610办公室副主任)

    易华金(原开发区助理巡视员)

    马启瑶(原区科协副主席)

    吴秀莲(原区妇女委员会主任)

    六、委员(9人)

    徐雅各(原夏港街道办事处调研员)

    黄蝶度 (原区妇女委员会副主任)

    刘善存(原区中学校长、高级教师)

    曾冰妮(原区中学特级教师)

    暴连喜(原区医院院长)

    王化民(原区法制处调研员)

    张国耀(原工业发展总公司副总经理)

    白凤玺(原建设开发总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

    江修珍(原商业服务总公司计财部经理)

    七、区关工委办公室主任

    刘巧玲

 

中共广州市萝岗区委组织部

200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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