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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萝组〔2006〕6号
各党委(党组)、区属各单位:
根据市关工委的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经区委、区政府批准,成立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现将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区关工委名誉主任
缪恩禄(原开发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雷 宇(原开发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石奇珠(萝岗区委副书记)
赖新华(萝岗区人大主任)
官展平(萝岗区政协主席)
朱志超(开发区党委委员、萝岗区委常委、开发区、萝岗区委组织部部长、区人事局局长、区老干部局局长、区编办主任)
杜丽霞(萝岗区政府副区长)
二、区关工委顾问
刘文哲(原保税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黄瑞源(原开发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马灿彬(原开发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赵太杰(原开发区党委委员、区纪委书记)
肖振华(原开发区党委委员、区纪委书记)
周秉钧(原开发区巡视员)
三、区关工委工作班子
主任:
林永福(原开发区党委副书记)
第二主任:
王晋鹏(原开发区巡视员)
第一副主任:
骆恭陶(原开发区助理巡视员)
四、区关工委常务副主任
雷振才(原开发区助理巡视员)
彭家铣(原开发区助理巡视员)
李天柱(原开发区助理巡视员)
石磊华(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委老干部局副局长)五、区关工委副主任
副主任由两部分人员组成,一是区有关单位的现职领导组成;二是由老领导、老同志组成。
有关单位现职领导
马穗华(区委老干部局副局长)
陈国台(区宣传部、统战部副部长、台湾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文明办、创建办主任)
王 飞(区教育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副局长)
詹小强(区计划和科技局、粮食局副局长)
邹志强(区总工会副主席)
林 艳(区团委副书记)
刘 毅(区妇联副主席)
王月兴(区公安局副局长)
白继洲(区司法局副局长)
林树明(区卫生局副局长)
老领导、老同志(5人)
李 祯(原区检察院纪检组组长)
郭元盛(原开发区610办公室副主任)
易华金(原开发区助理巡视员)
马启瑶(原区科协副主席)
吴秀莲(原区妇女委员会主任)
六、委员(9人)
徐雅各(原夏港街道办事处调研员)
黄蝶度 (原区妇女委员会副主任)
刘善存(原区中学校长、高级教师)
曾冰妮(原区中学特级教师)
暴连喜(原区医院院长)
王化民(原区法制处调研员)
张国耀(原工业发展总公司副总经理)
白凤玺(原建设开发总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
江修珍(原商业服务总公司计财部经理)
七、区关工委办公室主任
刘巧玲
中共广州市萝岗区委组织部
200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