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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区委组织部与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萝岗区分局进行了个体私营企业党组织移交属地管理的交接仪式。参加交接仪式的有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萝岗区分局党委书记陈志坚同志,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萝岗区分局副局长、个体私协党总支书记高兴同志,萝岗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刘晓光同志,区委组织部副部长石磊华同志。12位个体私营企业党支部的书记参加了交接仪式。萝岗区(开发区)个体私营企业党组织,原来一直由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发区分局管理,萝岗区成立后,改由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萝岗区分局管理。这次个体私营企业党组织移交属地管理,是根据中组部《关于印发<关于在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同意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党委管理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移交属地管理的批复》进行的。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刘晓光同志在移交仪式上讲话,希望个体私营企业党组织加强学习,加强自身建设,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为我区经济发展多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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