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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岗区选聘村级后备干部的公告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8-06-17 10:30:54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村级(含村改居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提高村级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现就我区村级后备干部选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和选拔条件
  每个村(含村改居社区)配备3名村级后备干部(3人中至少有1名共产党员),可担任党务助理、村务助理、财务助理等。着重从青年、复退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分流人员、镇(街)属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联防队员、城管协管队员、外来人员管理队员等)、大中专毕业生(含高中生)和妇女中物色培养对象。女性村级后备干部要占到本镇(街)后备干部总数的20%左右。每村至少保证有一名大学毕业生(户籍在各街镇的,今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如能回村、社区工作,在工作中一并考虑)。
  村级后备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群众观念强,政治素质好。
  2、遵纪守法,诚实劳动,为人正派,处事公道,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有带富能力,群众基础好。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含35岁)以下。
  5、须具有本街镇户籍,户籍一般应在本村(居)。
  6、身体健康,能胜任村级事务管理工作。
  二、时间安排
  1、报名和推荐:即日起到2008年6月20日。
  2、统一笔试:2008年6月26日上午10:00。
  3、统一面试:2008年6月29日上午9:30。
  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三、选拔办法和程序
  选拔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镇(街)、村(居)为主,在区委组织部统一领导下,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等形式及与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请见各街镇工作安排。
  四、待遇和管理
  村级后备干部采用聘任制,每年由镇(街)、村(居)联合对聘用干部进行考核,作为村(居)民评议干部的评议对象,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满的干部经考核合格,经镇(街)、村(居)研究决定可进行续聘,解聘后不再作为村级后备干部对象。在聘用期间,如后备干部被选为所在村(居)“两委”成员,将终止聘任合同并按村(居)干部的要求进行管理。聘用的后备干部工资,九龙镇农村按穗开人薪〔2005〕48号文执行,其他村改居社区按穗萝人薪〔2006〕16号文执行。其他福利待遇由各镇(街)、各村(居)视情况而定。
  五、各街镇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夏港街:联系人  李  伟,联系电话: 82112636。
  萝岗街:联系人  张锦虹,联系电话: 82080943。
  东区街:联系人  陈彦真,联系电话: 82090987。
  联和街:联系人  陈  莉,联系电话: 61002186。
  永和街:联系人  魏菊良,联系电话: 32981157。
  九龙镇:联系人  邱永胜,联系电话: 87489945。
  区委组织部咨询及监督电话:82111269。

中共广州市萝岗区委组织部    
    2008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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