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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党员服务中心标识征集公告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8-08-14 11:48:34

 

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要求,我区决定推进党内服务体系建设,为突出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充分体现开发区、萝岗区特色,打造服务党员的“温馨家园”,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有奖征集党员服务中心徽标。

一、作品要求

图案庄重典雅、简洁明快、美观大方,构思新颖、寓意深刻,具有较强的形式美感和视觉传播效力,能凸现开发区、萝岗区自然、人文和区域特点。设计规范严谨,并用文字说明其所代表的含义。

必须包涵的元素:

1. 突出“党”的核心地位,设计要包涵党徽;

2. 突出“五区合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保税区、广州出口加工区、萝岗区):

3. 突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党员的互助关爱;

4. 选择性的突出萝岗区人文、文化、区域特色,如禾雀花、萝岗香雪、创新进取等。

二、征集时间

2008 815 2008829日中午 1200时截止。

三、奖项设置

设中标奖 1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5000元。根据情况,设 23名纪念奖。

四、交稿方法

作品包括图片(文字)稿件和电子文档,标题请注明“党员服务中心标志征集”字样,并请注明您的真实姓名和详细联系方式。作品需采用白色 A4纸张 (彩色图形设计 ),手绘或电脑绘制均可,在作品下方简单描述作品的创作理念和作品含义。作品请寄广州市萝岗区志诚大道 303号开发区管委会大楼 702室(邮编 510730),电子稿发送至: l.o.z@126.com ,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萝岗区标识征集 -姓名”。

五、注意事项

1. 应征作品必须为个人独立创作,对模仿稿件将取消参评资格;

2. 获奖名单将在萝岗区委组织部网站上公布( http://zzb.luogang.gov.cn/ );

3. 征集的作品一经采用,作品著作权归我区所有。请作者自留底稿,无论入选与否,均不退稿。

 

咨 询:李 钦

电 话: 020-82111269

传 真: 020 82111303

 

中共广州市萝岗区委组织部

2008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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