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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区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穗萝文[2006]23号)文件精神,规范我区各行政村和“村改居”社区的党务公开、村居务公开、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加强我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根据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具体要求,以党务公开为核心、村(居)务公开为基础、财务公开为重点,全面规范和深化我区农村、社区(指“村改居”社区,下同)“三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居)民自治机制,切实保障农(居)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快落实新农村建设“管理民主”的目标要求,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
二、工作目标
今年8月份以前,九龙镇全面完成“社帐村代理”;今年11月底以前,区有关部门完成配套政策制定,各街道、九龙镇指导各村和“村改居”社区全面完成有关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各项制度,以及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今年11月底前,指导各经济社完成财务公开。从2007年开始,按照每年40%的要求,用两年时间使80%的村达到广州市村务公开示范村标准,提前2年完成省市要求,并力争使100%的村和社区达标。
三、健全组织机构
1、成立区农村、社区“三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石奇珠
副组长:赵春华、刘晓光、范瑞民、成潘流、梁正华
成 员:黄金持、黄秀梅、石磊华、谭均乐、吕紫东、关安庆、高树东、黄娇娥、黄鹏、梁玉军、徐穗、陈志伟、白继洲、梁德志、张道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由石磊华同志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徐穗同志、梁德志同志任副主任。
2、各街道、九龙镇成立农村、社区“三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农村、社区“三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农办或社会事务科,负责与有关单位的联系沟通,以及“三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日常事务的处理。
四、明确公开内容
凡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明确要求公开的事2项,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都应向村(居)民公开。
(一)党务公开
按照《关于在全区推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要求,社区、村(社区)党组织应公开的内容:
1、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情况;2、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上一年度目标完成情况;3、党风廉政建设情况;4、党员结对帮扶情况;5、党费缴纳管理情况;6、党务公开监督人员和上级、本级两级党组织监督电话。7、及时对写入党申请书人员、入党积极分子、拟确定为发展对象、拟吸收为预备党员、预备期将满拟转为正式党员等的人员实行公示;8、党员受奖惩的详细情况;9、村、社区中被确定为后备干部初步人选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和职业等;10、接受补助的困难党员名单,及发放补助签领情况;11、上级和本级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二)村(居)务公开
1、每年年初公布本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村(居)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和上年度村(居)委会工作执行情况;每年七月公布上半年工作计划执行情况;2、每年年初公布村(居)上年的成绩和表彰情况;3、每年年初公布村(居)委车辆管理使用情况;4、每季度公布一次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工作情况;5、及时公布农村税费改革、及时公布集体经济税费缴交情况、村(社区)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农(居)民负担情况;6、维稳工作情况(治安案件发生数、“禁赌、禁毒、禁黄”有关情况);7、及时公布宅基地申报、批准和使用情况;8、每季度公开一次安排计划生育指标、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措施和计划外生育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财务公开
1、每年年初公布年度财务收支计划表、年度收支汇总表、收益及收益分表;2、每季度公开一次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费的收缴和开支情况;3、每月公布一次集体债权债务、现金银行存款情况;4、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情况,包括土地、物业等生产资料的经营情况,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开发性支出、村公益建设项目支出情况;5、及时公布集体企业承包经营方案、建设工程项目发包及投标结果、承包费收缴、合同履行情况;6、每月公布一次集体财务收支情况、村(居)干部公务活动开支、接待费用、村(居)干部工资、奖金、补贴及其他福利;外出参观考察,应收应付等方面的情况;村(社区)集体经济收益及其使用情况; 7、每月公布一次征用土地补偿费的收入、收益和使用情况;凡在本村范围内被征用土地,必须及时公布征地通告、征地补偿方案和兑现青苗补偿、附着物补偿一栏表;8、及时公布政府下拨的专项(补助)经费的收支使用情况,包括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拥军优属款项的接受、发放、使用情况,种粮直接补贴等国家其他补贴农民、资助集体的政策落实情况;社会保障情况,包括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和保险金数额;低保申请名单、审核批准的家庭名单及补助标准;9、每季度公开一次民主理财情况。
(四)点题公开
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涉及本村(社区)村(居)民利益和村居民普遍关心、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应及时公开。及时公开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等形成的决议。十分之一以上村(居)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居)民代表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其他经村(社区)“两委”研究需要公开的事项。
(五)几项重点公开内容
1、村级、社级集体所有的土地、物业、水面、山场等经济资源的开发、承包发包、租赁、入股,集体土地征收或征用补偿及其分配方案等;2、事业建设情况。村级道路、水利、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等的立项、经费筹集,工程招标、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旧村改造规划、拆迁补偿情况等;3、干部分工,村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形成的决定、决议及其实施情况等;4、村(居)干部管理情况。村(居)干部报酬、民主评议、任期和离任审计及奖惩情况等;5、政府投入、社会救助情况。农村(社区)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和五保户的供养,筹资、筹劳的减免,政府投入的新农村建设和“三创”工作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政府下拨和社会捐赠的救灾救济、扶贫、助残等款物的接受、分配、发放等。
五、丰富公开形式、规范公开程序
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在村或社区办公楼、村级交通要道、群众流动量大的、主要商品集散地等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永久性村(居)务公开栏,并设置群众意见(举报)箱。通过多种渠道,逐步将公开栏建到各经济社或自然村。提倡多渠道、多形式,如明白纸、电子屏幕、公开信、专题会议等形式,扩大公开面,提高群众知晓率。
现有公开表格,采取以市农业局核定的财务报表与社区管理局转发省的村务公开报表相结合的原则,有条件的村、社区可制作独立的党务公开栏。
统一规范村(居)务公开的程序。基本程序为: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提交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查讨论,再提交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最后由村(居)委会在公开栏上公布,或以其他形式公布。
对确定公开的事项,公开前要经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或民主理财小组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公布的财务表格,经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
六、健全管理制度
区的农村、社区“三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有关制度,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区有关部门和各街道、九龙镇要指导各村(居)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根椐实际,指导各农村、社区通过召开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制定各项村(居)务管理制度,重点制定和落实以下制度:
村(居)民会议制度,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居)民代表联系户制度,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工作移交制度,村(居)民民主理财制度,财务管理及收支审批制度,公章使用和管理制度,民主评议村级干部工作制度,村级集体财务审计制度,村(居)务公开反馈制度,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村级档案管理制度等。
七、工作步骤
(一)宣传、培训阶段(长期)
通过会议、培训、印发宣传资料、广播电视专栏、网络等各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对中办发〔2004〕1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省纪委关于违反村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以及穗萝文〔2006〕23号等有关农村、社区“三公开”法规、文件的宣传力度,组织各级干部和广大农村群众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做好农村、社区“三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切实增强各级干部做好农村、社区“三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自觉性,不断提高群众主动参与的积极性。
(二)召开现场会(6月下旬)
定于6月下旬在永和街召开农村、社区“三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现场会,并参观部分村。
(三)完善相关制度阶段(6月底到11月底)
各街道、九龙镇建立农村、社区“三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并完善工作意见或实施方案;指导各村和社区“两委”按照要求,建立健全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制定和完善农村、社区“三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各项制度,搞好公开设施建设,全面推行规范化农村、社区“三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
(四)开展审计工作(7、8月)
由农林水利局负责,启动针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审计,主要是我区47个行政村、“村改居”社区的经济联合社,及全部516个经济社。此项工作自今年7月份开始,与村(社区)干部任期届满审计相结合。经济联社审计费用5000元/个,经济社审计费用1000元/个,需75.1万元;另外,永和街所辖4个村的“村改居”清产核资工作启动,按5000元/村,1000元/社,需5.7万元。两项合计共计80.8万元。
(五)验收阶段(从11月底到12月底)
采取各村、社区自查,街镇普查,区抽查的方式,对各地农村、社区“三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各街镇开展对村级班子成员的年度责任制考核。12月15日前,各街镇将规范农村、社区“三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情况书面报区农村、社区“三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有关部门在12月20日前组织检查组对各街镇再次进行检查验收。
(六)评比表彰阶段(12月底)
对在农村、社区“三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宣传表彰;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进展缓慢、效果差的地方,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违反责任追究规定的当事人依法追究。
八、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部门、各街镇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维护基层稳定的大局出发,把深化农村、社区“三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指导,狠抓落实;同时,建立领导包干负责制,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纳入镇、街、村、居干部政绩考核的内容。
(二)建立有效工作机制
各有关部门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