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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通知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7-02-25 00:00:00

 




穗开组通〔2007〕4号



各有关党委、党工委:

  去年12月8日,省委召开了全省“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座谈会,贯彻落实中组部提出的“在明年党的十七大召开前,全国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从业100人以上;从业50至99人,年产值500万元以上)绝大多数必须建立党组织”的指示精神,对做好在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的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市委组织部也专门就此项工作下发通知进行了部署。为贯彻省、市的有关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区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调查摸底,及时掌握进展情况

  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在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党组织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组织足够人手,动员各方力量,尤其是工商部门的力量,对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再进行一次集中摸查,切实摸清未建立党组织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底数,认真登记造册,并将摸查情况于今年3月10日前上报我部。各有关党委、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及时掌握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党员和组建党组织情况,建立动态管理机制。从今年第二季度开始,每季度第三个月25日前将本季度的进展情况书面报我部。

二、建立联系点制度,推动组建党组织工作

  中组部和省委、市委组织部都分别建立了对未建立党组织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联系点制度。我部也参照此做法,在避免与上级联系点重复的基础上,对区内未建立党组织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工作台账,层层挂钩联系,包干落实到人。各有关党委、党工委对未建立党组织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也要落实责任人,切实推进有关工作。我部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三、注意方式方法,理直气壮地开展党的活动

  在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既要理直气壮,又要和风细雨。新的《公司法》第19条规定:“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因此,在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有充分的法律依据。要严格按法律办事,理直气壮地开展党的工作。同时,要注意方式方法,加强与业主的沟通协调,争取业主支持。要积极探索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充分发挥应有作用的有效途径,真正实现有党组织的地方就有正常的组织生活。

四、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我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实际,我部拟于今年3月份召开全区非公企业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就我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问题进行专门座谈交流,就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讨论。为保证会议质量,做好会议的有关工作,请各有关单位就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内容提前做好发言准备。





中共广州开发区委员会组织部 中共广州市萝岗区委组织部

2007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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